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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关于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促进青少年成长成才的调研报告
来源: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 2025/12/15    阅读次数:475

 

 

渭源县关工委

 

未成年人保护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安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近年来,渭源县关工委坚持把增强新形势下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效作为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对全县各关工委引导“五老”志愿者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和关爱保护工作的具体举措、特色亮点、先进经验和难点堵点问题进行了调研本次调研立足“一线”了解“五老”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关爱的途径和抓手,掌握中小学生接受法治教育关爱的意愿、需求、成效等“第一手”资料,科学分析“五老”法治教育关爱的着力点、症结点、突破点,提出对策建议并形成调研报告。

一、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渭源县关工委在委领导下,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充分发挥“五老”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在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关爱帮扶失足青少年,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做了积极有效的工作。

(一)夯实工作基础,青少年法治关爱格局抓实抓严。一是突出高远站位。各级关工委加强与政法、宣传、教育、民政、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沟通联系,层层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团体共同参与的未保工作领导小组,将青少年普法教育纳入联席会重要议事日程,校、家、社三方统筹资源、创新载体、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有效构建起资源联用、阵地联建、活动联办、工作联动、全社会参与的协同推进、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二是深耕精准普法。坚持需求导向,精选政法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通过模拟法庭、案例分析、法治热线等,提升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广度和深度。群团和关工委发动法律工作者与“五老”深入学校、社区、宾馆、网吧等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现“政法干警+志愿者”的互补互促普法队伍建设,全自下而上形成变“五老独唱”为“社会合唱”的青少年法治关爱格局。三是汇聚强大合力。加强关工委与法院、检察院的协作配合,依托检察院创新设立“爱未园”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组织老检察官、老法官、老警官、老律师、老教师对未成年人提供集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医疗救助、司法救助、亲职教育等“多位一体”的综合救助。不断优化普法阵地建设、提升普法质效。同时积极与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合作,邀请法律专家进校园、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为青少年提供生动、实用的法治教育课程,共同营造良好法治教育氛围。

(二)创新载体形式,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一是强化校园主阵地,构建法治宣传教育新常态。各学校利用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队)会等活动,常态化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各法治副校长、“五老”宣讲员在“国家宪法日”“国防教育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禁毒日”等节点走进校园开展“以案说法”等普法讲座,通过展板、资料、竞答等方式扩大活动覆盖面、增加活动趣味性、提升活动参与率。二是拓展特色新阵地,呈现法治宣传教育新形态。以多元本土文化为载体,运用微信视频号、公众号等实现互动性、趣味性和知识性的有机融合,注重发挥渭源县博物馆、渭源县苏维埃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作用,提升青少年学法热情。检察院打造的“爱未园·源为爱”未检品牌,成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最大化挖掘法治资源,优化法治宣传,把法律“书面语”转化为接地气的“小故事”,让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有声”更“有效”,为青少年全方位开展普法教育。法院开设青少年“模拟法庭”,共同开展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教育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宣传三是营造氛围新高地,培育法治宣传教育新理念。面向社会组织开展“五老讲法”、家庭教育公益讲座、普法文艺汇演等活动。在公共文化设施中注入法治元素,以文化“搭台”、法治“唱戏”的形式打造法治文化公园、长廊,引导家庭、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全民普法。

(三)施行教育感化,青少年法治关爱保护落细落小一是剖析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关工委加强与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系,通过列举校园欺凌、毒品犯罪等实际案例,详细分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后果以及如何预防,引导学生们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警示学生遵纪守法。通过分享电信网络诈骗案例,详细介绍了学生家长群体中常见的电信诈骗案件类型,如刷单、网贷、冒充老师借款、买卖游戏装备等,指导师生及家长识别和防范电信诈骗的应对措施。同时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轻易透露个人信息,不点击来路不明的链接,不相信所谓会有天降横财的说法。这些案例贴近生活、发人深省,有效增强了大家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全力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全县公检法联合出台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文件,依法从快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建立完善长效保护机制。法院、检察院联合教育、妇联、关工委等定期回访,在保护其隐私的前提下综合运用身心康复、转移安置等措施,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被害人。三是暖心关爱涉案未成年人及特殊家庭未成年子女。做实做细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和农村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按照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发挥“五老”在校园内外矛盾纠纷摸排和化解上的积极作用,为特殊经济困难未成年人及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和关爱救助。

、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五老”队伍稳定性不强。主观上“五老”参与受居住地、身体、年龄等因素限制,客观上该项工作需要“五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开展专业培训质效不均衡,“五老”对最新法律条文、犯罪形势、智能化设备使用等的学习掌握能力有差距,能够持续参与青少年法治关爱工作的“五老”力量不够稳定。

(二)宣传教育活动针对性待加强。目前,青少年普法多采取传统法治讲座、参观法治教育基地、模拟法庭、发放宣传资料等载体形式,在结合本土传统文化、短视频、微电影等宣传手段和载体上思路不够开阔、平台不够宽广,在结合青少年法治需求调整宣传针对性和时效性方面的预判和变通不够,难以深度激发青少年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法治教育的专业性不强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中,学校、家庭、社会力量缺一不可。学校教育虽然是主渠道、主阵地,但是家庭和社会力量也非常重要。在青少年教育阶段,无论是学校老师还是家长,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实践经历,无法对法律背后的精神实质进行分析,从而导致无法更好地进行“法治教育”,只能局限于传统意义的“法制教育”。

、新形势下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思考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可持续性工作合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由党委、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联动推进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和关爱保护工作机制,统筹人员、资金、物资保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细则,明确责任到人、任务到位,杜绝重复工作和“空白地带”并存,把工作真正纳入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加强协同配合,牵头部门统筹抓总,将联合开展与特色亮点工作、长期推进和阶段性开展的活动结合起来,确保工作全程全时覆盖。加强优势互补,在现有“五老”工作室、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禁毒教育基地、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等阵地基础上做加法,探索阵地联建共享,将资源向偏远地区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搭建覆盖更为广泛、功能更为完备、要素更为齐全的工作平台。

(二)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可操作性工作基础。持续壮大“五老”队伍,发掘吸纳更多年轻体健、有专业优势、乐于奉献的老同志进入“五老”志愿者队伍,建立“‘五老’+干警+教师”的青少年法治宣讲队伍,有针对性地对涉案未成年人、辍学、具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群体进行教育关爱。加强培训学习,围绕青少年关注关切的校园欺凌、性侵、网络暴力等案例和相关法规,组织宣讲员开展宣讲方式优化、案件实例讲解、法律条文释义解读、制作发布网络科普视频技巧等提能培训,夯实“菜单式”服务基础。强化人文关怀,加强部门保障,为前往边远地区、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相关活动的“五老”提供车辆、购买意外保险等,通过各类主流媒体、外宣平台积极宣传报道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和关爱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传承榜样力量。

(三)进一步突显时代特性,提升可发展性工作质效。持续创新载体,利用新媒体手段和文艺节目、手抄报、征文、演讲大赛等实践活动,将“身边人”“身边事”中的典型案例制作成普法短视频、微电影在青少年中传播,提升法治意识。强化重点关爱,加强失足青少年和受害青少年心理干预和心理辅导,对问题青少年的管理、教育、矫治,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帮扶,有针对地开展亲情帮教和社会帮教。持续浓厚氛围,积极整合关工委、政法部门、团委、妇联等部门资源和力量,在资金、阵地、人员等方面大胆做法,一手抓“五老”志愿者,一手抓普法志愿者,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各类普法动,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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