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村社会结构和家庭形态的不断变迁,单亲家庭数量逐渐增多,单亲家庭儿童长期处于情感缺失、学习困难、心理孤独等状态,其健康成长面临严重挑战。
为深入了解单亲家庭儿童的成长环境、教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近期,我们深入渭源县大安学校、锹峪乡第一小学,通过问卷调查了解了单亲家庭学生的基本信息、家庭构成、经济状况、学业表现、心理状态与教育支持系统,其中渭源县大安学校1-6年级共有学生72人,单亲家庭学生20人,占比27.7%;锹峪第一小学共有学生131人,单亲家庭学生22名,占比16.8%。通过对学生班主任、学生家长(监护人)、以及当地村干部和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的深度访谈,我们深入挖掘了单亲家庭形成原因、子女教育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他们对政策支持与干预机制的意见、建议和实际需求,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单亲家庭学生教育基本情况
(一)单亲家庭学生背景因素
1.农村单亲家庭学生抚养模呈现父亲为主的特征。据调查,68.18%的单亲家庭孩子由父亲抚养,21.21%的孩子由祖父母等其他亲属抚养,10.61%的孩子由母亲抚养。这表明,在农村地区,父亲抚养孩子的比例明显较高,而母亲抚养孩子的比例较低。还有部分孩子由祖辈或其他亲属抚养,是因为父母长期外出务工无法承担抚养责任。
2.农村单亲家庭经济支柱以传统农业和劳务为主。经济收入结构显示,62.12%的家庭以“务农”为收入来源,57.58%的家庭以外出打工为主要收入来源。“政府补助”收入占13.64%、“本地务工”占4.55%,而依赖亲属资助仅占3.03%。
3.农村单亲家庭普遍重视孩子的学习教育。监护人对孩子学习的关注程度方面,“比较重视,偶尔辅导作业”的监护人占72.73%;“完全不关注”的占15.15%;而“非常重视,经常辅导”的仅有12.12%。大多数监护人对孩子学习持较为重视的态度,能够在日常中给予一定程度的关注与辅导。
(二)单亲家庭学生学业表现
1.单亲家庭学生学习习惯和学习能力普遍不好。在访谈中,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反映,由于缺乏家长的监督、辅导,单亲家庭学生学习习惯不好,不能按时完成作业,回家后基本上不看书、不做作业,晚上玩手机到很晚,白天在课堂上打瞌睡、听课精力不集中,学习基础差,学习能力弱,学习成绩普遍不好。
2.单亲家庭学生在学习基础和作业辅导方面面临很多困难。调查显示,在学习困难方面,“基础薄弱”问题最为突出,排在第一位;“无人辅导作业”排在第二位;“缺乏学习动力”排在第三位;“注意力不集中”排在第四位。反映出单亲家庭学生由于家庭教育资源的匮乏和家长陪伴时间的不足,面临着多重学习障碍。
3.单亲儿童表现出一定的性格缺陷倾向。“内向腼腆”排在第一位,“开朗活泼”排在第二位,其中同时具备两种性格特质的比例较高;还有许多学生性格表现为“自卑孤僻”或“敏感易怒”。单亲家庭儿童的性格呈现出一定的多样性,既有偏内向、偏外向的学生,也有少部分表现出情绪极端的问题。
(三)心理健康和情感支持
1.单亲家庭对于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在心理压力感知方面,46.97%的学生表示“很少”感受到因家庭状况带来的心理压力,28.79%的学生表示“从未”感受到家庭状况带来的心理压力,而24.24%选择“偶尔”感受到家庭状况带来心理压力。农村地区儿童普遍缺乏必要的心理健康教育,导致他们难以识别和表达自己的心理困扰。
2.单亲家庭学生的心理辅导普及程度有待提高。在心理辅导支持方面,72.73%的学生曾获得学校的心理辅导,只有27.27%的学生表示“未接受过”学校的心理辅导。这一结果反映出目前学校的心理辅导或心理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已覆盖到单亲儿童,但仍存在较大差距。仍有相当一部分儿童未能获得及时的心理支持,这与服务资源的不足或缺乏有效的情绪疏导机制有关。
(四)外部支持与干预
1.提供学习辅导成为最大诉求。在“希望获得的帮助”方面,多数家庭选择“学习辅导”,排在第一位,其他依次为“经济支持”“监护人教育培训”和“心理辅导”占16.67%, 体现出该群体对不同类型帮助的多样化需求。
2.家校沟通频率有待提高。在监护人与学校的沟通频率方面,74.24%的被调查者表示“每学期1-2次”,这一结果反映大多数单亲家庭的监护人与学校之间有定期的沟通,表明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关注孩子的教育状况。18.18%的被调查者表示“每月多次”,虽然这一比例较小,但却显示出一部分家长在教育协作上的积极参与,努力为孩子提供更多的支持。与此同时,7.58%的被调查者表示“从未沟通”,这表明少数家长在教育协作机制中的参与较为缺乏,监护人对学校的依赖程度较低。
3.单亲家庭教育帮扶未全覆盖。关于是否参与过“单亲家庭教育帮扶活动”,68.18%的被调查者表示曾参与过,这表明大部分单亲家庭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相关教育帮扶政策的支持,通过这些活动获得更多的教育资源与帮助。31.82%的被调查者表示没有参与过相关帮扶活动,显示出仍有相当一部分单亲家庭未能充分受益于现有的教育帮扶体系。
(五)家庭结构与监护人对学生的影响
1.家庭结构类型影响学生教育。依据家庭结构类型将样本分为三组,描述性统计显示,由祖辈或其他亲属抚养的学生学习困难程度最高,其次为母亲抚养,父亲抚养的学生学习困难最少。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表明,不同家庭结构类型在学习困难数量上存在显著性差异,说明不同抚养主体在学习支持方面的能力差异对学生学习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2.监护人的态度对学生学习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将样本按监护人对学习的关注程度划分为“非常重视”“较为重视”与“不太关注”三组,分析发现,关注程度越高,学生的学习困难数量越少,显示出一定的负向关系,说明监护人参与学习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学生面临的学习障碍数量。
3.单亲家庭学生教育,普遍存在教育理念与方法滞后,文化水平与辅导能力有限,亲子情感沟通缺失,父母监护功能弱化或缺位,隔代监护无法满足孩子全面成长的需要。
二、单亲家庭学生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家庭结构与经济基础中的潜在风险。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地区单亲家庭以父亲抚养为主,母亲直接照护子女的比例相对较低,同时部分学生由祖辈或其他亲属抚养。这种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家庭责任承担的不均衡及抚养资源的差异,对孩子的情感支持和生活照顾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另一方面,家庭收入来源仍高度依赖传统农业与外出务工,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经济支持能力普遍不足,在教育资源投入方面存在较大制约。
(二) 学业困难与性格表现的多样性及其潜在影响。单亲家庭学生普遍面临学习基础薄弱、缺乏作业辅导和学习动力不足等问题。在学习基础和作业辅导方面的困难尤为突出,这与家庭教育资源的匮乏、家长陪伴时间的不足以及教育支持的缺乏密切相关。这种状况导致学生的学业发展受到影响,尤其在缺乏足够的家长参与和学业辅导时,学生难以获得必要的个性化学习支持,从而影响他们的学业成绩和自信心。关于性格表现,有少部分学生呈现出自卑、孤僻或敏感易怒的情绪表现。虽然这些情绪问题的比例较低,但仍值得关注。尤其是自卑和孤僻的表现与家庭情感支持不足有关,影响学生的社交能力、情感培养、情绪调节以及未来的心理健康。因此,尽管整体情况较为正常,但对于受情绪困扰的学生,适时的心理疏导和情感支持显得十分必要。
(三)心理健康支持覆盖不足与情感问题隐性化。在心理健康和情感支持方面,虽然大多数单亲家庭儿童表示并未感受到显著的心理压力,这与受访者未能完全意识到潜在的心理困扰有关,尤其是在长期的情感压力已被视为常态的情况下。此外,农村地区的儿童缺乏充分的心理健康教育,这使得他们难以识别和表达自己的情感困扰,进一步导致问题的隐性化和延迟干预。心理辅导支持方面,虽然大部分单亲儿童曾获得学校的心理辅导,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学生未能接受及时的心理关照和支持。这反映出心理辅导资源覆盖不足,或是部分儿童在心理困扰的识别和寻求帮助的过程中存在障碍。
(四)外部支持需求与帮扶体系覆盖不足。单亲家庭学生对学习辅导和经济支持的需求尤为突出,这也反映出家庭在学业辅导和经济援助方面的迫切需求。尽管教育资源和经济支持的需求较为集中,部分家庭监护人对教育培训和心理辅导的关注较少,这意味着该群体在情感支持和家庭教育方面的需求尚未得到充分重视。部分家庭表示曾获得过相关帮扶,显示出教育帮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覆盖单亲家庭,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家庭未能充分受益于现有的帮扶政策。这表明教育帮扶活动的普及范围和落实程度仍存在差距,部分家庭由于信息不畅或其他原因未能有效参与到这些活动中,从而错失获得额外支持的机会。
(五)抚养角色与关注程度对学习支持形成的制约。在农村单亲家庭中,学生的学习困难程度受到家庭结构与监护人关注程度的双重影响。具体而言,由祖辈或其他亲属抚养的儿童在学习困难方面表现最为突出,这一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非父母抚养家庭在教育支持功能上的相对薄弱。祖辈或亲属因年龄、教育背景及精力限制,难以提供有效的学习辅导与陪伴。此外,其在情感交流、心理理解等方面的缺失,也导致孩子缺乏必要的认知支持和情绪稳定性,从而影响其学习成绩。部分家庭由于生活压力大或教育观念相对滞后,未能在日常中给予孩子在学习方面充分的关注。这种教育参与的不足表现为缺乏作业辅导、缺少学习引导或缺乏情感交流等,从而使得孩子在学习过程中面临更多障碍。在此类家庭中,孩子往往缺乏建立良好学习习惯的环境支持,进一步加剧其学习压力和学业适应等问题。
三、几点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建议,应建立“家庭尽责、学校主导、社会协同、政府支持”四位一体的单亲家庭学生教育协同机制。
(一)提升家庭教育能力,重建教育参与信心。农村单亲家庭中,监护人的教育参与度对儿童成长具有决定性作用。要教育和引导单亲家庭重视子女教育,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主动承担起教育子女的首要责任。即使父母分居或离异,双方仍应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都不得拒绝、怠于履行或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单亲不意味着教育责任的减半,反而需要双方更加理性地协作,共同为孩子的成长负责。外出务工家长面临着陪伴缺失的现实困境,建议家长合理安排“弹性返乡”,定期与子女团聚、陪伴。即使身在异地,也应通过视频通话等方式保持联系,定期了解孩子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状况。这种持续的关注和沟通,能够维持亲子间的情感联系,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爱从未缺席。同时,家庭内部应营造平等交流的氛围,鼓励孩子表达情绪与想法,通过尊重、理解和鼓励来提升亲子间的信任感和情感联结。提升教育能力是重建参与信心的关键。建议单亲家庭监护人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特别是在孩子进入幼儿园、小学等重要成长阶段时,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在具体的教育实践中,要学会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避免因为补偿心理或教育焦虑而加重孩子的学习负担。同时,要特别关注农村儿童沉迷网络和手机的风险,通过丰富的亲子活动和合理的时间管理来预防这一问题的发生。家长应积极参与各地教育部门和妇联组织开展的家庭教育培训,系统学习亲职技巧、沟通方法与心理辅导基础知识。对于由祖辈或亲属抚养的家庭,也应当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主动学习实用的育儿知识与学习辅导技巧,弥补在精力、知识结构上的不足。更重要的是,要注重家庭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氛围,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为孩子营造文明、和睦的成长环境。
(二)强化学校育人主体职能,促进家校协同育人机制建设。学校应切实承担起单亲家庭学生学业发展与心理健康的双重责任,建立完善的识别、干预与支持机制。首先,应在新生入学阶段主动筛查单亲家庭学生,建立动态成长档案,记录其心理状态、行为特征以及监护人信息,并定期更新。对重点学生可推行“1教师+1学生”结对帮扶制度,通过课堂关注、担任班干部等方式,提升其参与感与自信心。其次,应开发面向单亲学生的情感支持课程,开设生命教育与情绪管理课,结合“给父母写信”“集体生日会”等活动,帮助学生表达情绪、缓解孤独。同时,设立校园心理咨询室,对有攻击型、自卑型倾向的学生进行分类干预,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此外,学校应强化课后支持,常态化开设“作业辅导班”“兴趣拓展班”,优先保障困境学生的参与权利。每学期可设立“心理关爱日”或“成长观察周”,关注学生情绪变化与行为异常,构建早识别、早干预的心理支持体系。为了进一步推动支持力度,学校还应优化家校沟通机制,推行“成长手册+家访记录+家长反馈”闭环式管理,增强家庭协同参与,并鼓励与公益组织合作,将“困境尖子生助学计划”等外部资助项目嵌入校内资源体系,为单亲学生提供稳定、可见、持续的成长支持环境。
(三)发挥社会组织公益动能,打造心理与情感支持网络。为补足农村公共教育与福利资源的短板,各地妇联、关工委、社区、村委会等社会组织应在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与个性化资助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借鉴“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开展的资助与陪伴类项目,扩大“事实孤儿”“单亲儿童”受益范围,形成“物质+精神”双重支持。推动在乡村设立“儿童成长支持站”或“公益心理服务点”,引入专业心理咨询师、社工与教育志愿者,提供心理筛查、一对一情感辅导与家庭关系改善服务。同时,加大对数字公益平台的建设力度,为偏远地区儿童提供线上心理咨询与课程辅导,打破地域壁垒,实现关爱常态化、服务便捷化、对象精准化。此外,要积极推动家庭教育互助会的建设。社区或村委会可以组织家长轮流担任“值日家长”,开设兴趣课堂,通过政府、社会与家庭三方筹资的方式,覆盖所有单亲家庭孩子,为他们提供丰富的课外活动和学习资源。农村地区还可以借鉴“四点半课堂”和“周末托管”模式,解决孩子在监护人缺失时的照料与辅导问题,填补监护真空期。同时,要整合更多的社会资源,通过对接公益组织提供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帮助农村单亲家庭和困难儿童获得更多教育机会。村居委可以发掘本地的“好家风”典型,强化文化引导,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提升农村家庭教育质量。
(四)完善政府支持体系,落实精准资助与服务机制。针对农村单亲家庭普遍存在的教育资源不足与情感照护薄弱等问题,政府应加大教育投入、优化资助体系。借鉴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困境尖子生助学计划”和“散居孤儿陪伴计划”的成功经验,设立专门的单亲家庭儿童教育专项资金,确保农村单亲家庭儿童能够获得长期、稳定的助学支持。政府应为每位单亲家庭儿童提供年度基础资助,并推动建立涵盖课后辅导、心理疏导和教育资源配送等方面的综合保障机制,以确保单亲家庭学生在学习与成长过程中得到充分的支持。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由祖辈或非直系亲属监护学生的教育监护评估与个案干预,推动家庭监护能力建设,增强这些家庭对学生教育与成长的支持力,从而为孩子们创造更为健康的成长环境。政府要加大推动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配套措施,确保家庭教育政策的具体执行,强化家庭教育的社会责任。此外,政府应推动乡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培养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提供针对性家庭教育培训和支持服务,帮助父母和监护人提升教育能力,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环境。对于疏于教育的监护人,政府应通过司法干预机制,签发“家庭教育令”,督促其履行教育责任,保障儿童的成长权。在此基础上,政府还应强化家庭、学校、社会组织协同机制,统筹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建立联席制度,以便更好地协调各方资源,形成合力。
调研组成员:
梁亚民 甘肃省关工委“五老”志愿服务团团长、兰州财经大学党委原书记、教授
赵星宇 兰州财经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
庞智强 甘肃省政府参事、兰州财经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培根 兰州财经大学教授
成 雄 兰州财经大学离退休服务中心主任、学校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李东海 兰州财经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正处级辅导员
马文燕 兰州财经大学驻渭源县大安乡帮扶工作队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