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关工委,省直有关单位,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事业单位关工委:
《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由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现就学习宣传贯彻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实施意见》是继省委办发〔2009〕88号和甘办字〔2015〕107号文件出台以来,又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关于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工作的重要文件,是新时代关工委工作的行动纲领,为关工委奋进新时代、走好新征程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制定《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关工委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五老的殷切期望,体现了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对关工委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对于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远大志向,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意见》是全省各级关工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开展《实施意见》的学习研讨工作,把学习《实施意见》同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厅字〔2021〕46号)精神结合起来,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的精髓要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实施意见》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全面做好汇报,争取更大支持
《实施意见》站在关心下一代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支持更多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从强化组织领导、规范机构设置、保障工作经费、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理顺和完善党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机制,确保新时代关工委工作的组织实施。这对加强各级关工委规范化建设,推动关工委工作高质量发展,必将产生重大而又深远的影响。各级关工委要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向各级党委和政府汇报,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以关工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为重点,抓紧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关工委主动作为、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关心下一代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关工委工作的更大支持,形成共同关爱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工作氛围。
三、大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扎实开展《实施意见》宣传工作,宣传好党委、政府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宣传好关工委组织的重要作用,宣传好广大五老为关心下一代付出的辛勤劳动,使关工委工作得到更多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吸引更多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主动加强与宣传部、文明办等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依托大宣传平台以及关工委阵地和新闻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深入解读《实施意见》提出的新举措新要求,充分反映广大五老和关工委干部的学习体会和思想认识,全面体现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注重发挥关工委系统期刊杂志、关心下一代工作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媒体平台作用,引导广大五老和关工委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实施意见》要求转化为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维方式、思想作风、工作方法,为做好新时代关工委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四、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扎实有效开展关工委工作,聚焦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这个首要任务,抓住传承红色基因这个根本,突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重点,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聚焦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赋予的法定职责,深入实施传承红色基因工程、五老关爱下一代工程,开展好“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五老弘扬好家教好家风”等主题活动,建设好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和五老工作室等教育阵地,培育创造具有新时代气息的关心下一代工作品牌,使关心下一代工作始终充满生机活力。注重加强《实施意见》在实施过程中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梳理提炼、经验总结等,及时向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建言献策。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提出学习贯彻《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并对照《实施意见》的具体规定,修改完善现有规章制度。各地、各单位请将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省关工委办公室。